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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竞赛规则
⑴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⑵执行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纪处罚办法》。
⑶各参赛队必须备有颜色相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。
⑷参赛队员必须出示保险证明,未出示者不得参加比赛(每队领队在报名时将报名表及保险证复印件一起交到第四官员处)
⑸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(上、下半场各45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)。
⑹比赛开始后20分钟未到比赛场地者做弃权处理,判对方以3:0获胜。
⑺每场比赛每队有3--4个换人名额,场上队员一经替换,不得复出。
各参赛队队员必须服从裁判判罚,不得有顶撞和辱骂裁判的行为,如有发现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,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如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,可由队长向仲裁委员会反映。
?二、奖项设置:
奖励办法
⑴比赛决出冠、亚、季军球队,冠军颁发奖杯与奖牌,亚军季军颁发奖牌,第四名只颁发证书
⑵比赛评出金球奖、金靴奖、助攻王、公平竞赛奖、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并颁发证书。 |